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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纪委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2015年12月16日 15:39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校区党委,各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利用元旦、春节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坚决反对“四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学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严明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各单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一律不得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一律不得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一律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带头负起责任,带头执行规定,带头作出表率,带头接受监督,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广大党员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三、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履职尽责

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 “一岗双责”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作风建设纪律规定的日常监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守好纪律,带头反对“四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针对节日期间本单位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四、落实监督责任,严查违纪行为

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的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过节纪律的行为。对违规违纪者通报曝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违纪行为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发案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确保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

举报电话:5525840 5525093, 举报邮箱:hzxyjw806@163.com

中共菏泽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

2015年12月15日

中共菏泽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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