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五四精神,庆祝建团95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充分展现我校青年学子的时代风采,宣传他们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学生,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学生,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青年学生中开展“感动校园”十佳青年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中华文化 树立道德楷模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31日
三、评选要求
1、面对家庭的贫困、自身的疾患,能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茅,品学兼优、全面发展。
3、敢为人先、积极上进、敢与不良现象作斗争;个性阳光,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用自己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4、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为学校和班级作出重大贡献。
5、敢于创新、勇于开拓,在各项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6、在学校遵章守纪,没有违纪行为。
四、评选方法
第一阶段:确定“感动校园”十佳青年学生候选人
(一)初选阶段
由各班向团委、学生科推荐,按照评选条件每班推选一名候选人。候选人统一填写“菏泽学院单县分校区首届‘感动校园’十佳青年学生”推荐表(电子表格从学校网站下载),个人事迹材料(800字以内)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与事迹材料相关的照片(至少两张)。以上材料于5月10日之前交团委办公室(学校广播站)。逾期未交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组委会初审阶段
组织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选出20位大学生作为 “感动校园”十佳青年学生正式候选人。5月12日前将情况反馈到各班,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二阶段:“感动校园”候选人事迹宣传阶段
通过校报、校园网、广播站、展板、微信等形式,对“感动校园”候选人进行多方面的宣传,学校统一为参评候选人制作展板,5月12日至5月25日在校内进行宣传。
第三阶段:“感动校园”十佳青年评选阶段
(一)普选阶段
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学生代表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形式进行普选。学生代表(时间为5月25日下午和晚上),由每班组织5名同学代表集中投票(选满十名候选人为有效票),由各年级统一组织计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校学生会同学负责监票。网络投票方式另行通知。
(二)评审委员会投票阶段
由团委、学生科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第四阶段:“感动校园”十佳青年评选计票阶段
根据学生代表投票、网络投票、评审委员会投票的综合结果,确定“感动校园”十佳青年学生名单。其中,学生代表投票数按40%计算,网络投票按20%计算,评审委员会投票按40%计算,三项相加为最终得票数。
五、奖项设置及总结表彰
设“感动校园”十佳青年学生10名,“感动校园”十佳青年学生提名奖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