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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13日 08:09  点击:[]

根据《菏泽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和《菏泽学院单县分校补考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15日—9月16日进行补考,为使补考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考核不及格的学生(15、16、17级)。

二、考试安排

补考工作在9月15日—9月16日完成。

三、命题要求

1. 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室教师命题、审核,然后上交教科办。

2. 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3. 补考试题与期末考试内容重复率不超过60%.

四、考场管理

1.课程补考的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

2.考场编排、考场纪律、监考规则、巡视及舞弊的认定与处理等均按《菏泽学院单县分校补考管理规定》执行。

3.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补考。

4.监考教师应根据考生名单和考生证件,核实考生身份,严禁替考发生。

四、考试要求

1.教科办办负责通知学生参加补考,学生应根据考试安排参加补考,不参加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3.发现作弊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4.教科办负责考务工作,监场安排见附件。

教科办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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