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菏泽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和《菏泽学院单县分校补考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15日—9月16日进行补考,为使补考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考核不及格的学生(15、16、17级)。
二、考试安排
补考工作在9月15日—9月16日完成。
三、命题要求
1. 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室教师命题、审核,然后上交教科办。
2. 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3. 补考试题与期末考试内容重复率不超过60%.
四、考场管理
1.课程补考的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
2.考场编排、考场纪律、监考规则、巡视及舞弊的认定与处理等均按《菏泽学院单县分校补考管理规定》执行。
3.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补考。
4.监考教师应根据考生名单和考生证件,核实考生身份,严禁替考发生。
四、考试要求
1.教科办办负责通知学生参加补考,学生应根据考试安排参加补考,不参加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3.发现作弊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4.教科办负责考务工作,监场安排见附件。
教科办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