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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单县分校学生比赛加分实施细则

2022年01月05日 15:15  点击:[]

附件1: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同学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比赛,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菏泽学院单县分校学生比赛加分实施细则》,加分标准如下:

一、个人获奖

1.国家级奖项

一等奖16分 二等奖14分

三等奖12分 优秀奖6分

2.省级奖项

一等奖12分 二等奖10分

三等奖8分 优秀奖4分

3.市级(学院)奖项

一等奖8分 二等奖6分

三等奖4分 优秀奖2分

4.单县分校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优秀奖1分

二、团体获奖

团体参加各级比赛并获得奖项,根据参加人数、获奖等级,酌情给参加比赛学生加个人操行分。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照《菏泽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菏泽学院单县分校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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