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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单县分校学生个人操行分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2022年01月05日 14:10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家、山东省高校学生管理文件精神和《菏泽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分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单县分校学生个人操行分考评实施细则》。

一、基本分

学生每人每学期基本分为100分。以此为基础,表现较好、有突出成绩者,加分;表现较差、有违反校纪校规者,扣分。学生个人的加分、扣分要记入所在班级千分量化考核总分。具体加分、扣分标准如下:

(一)学习方面

1.星期一、三、五早自习前15分钟为“推普”时间,星期二、四早自习前15分钟为“试唱”时间。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进行“推普”“试唱”活动的班级加班级分2分,对不认真执行的班级扣班级分2分;在“推普”“试唱”期间,不按照要求(如无学习材料、睡觉、吃零食等)进行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

2.上课不认真听课,或者不能按照任课老师要求完成作业并及时上交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

3.每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在本专业年级前十名的同学加个人操行分:第一、二名加8分、第三、四、五名加5分,第六、七、八、九、十名加3分。考试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扣相应的个人操行分20或30分,并取消评优评模、评发奖助学金、团组织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等资格。

4.以班级为单位参加分校举办的各项活动,获奖班级酌情加班级分: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5.学校举办的大型集会集体活动,按时到、人数齐、秩序好,班级所在区域卫生整洁加班级分2分,否则扣除班级分2分。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集会,每人每次扣个人操行分5分。在集会或活动中大声喧哗、起哄、喝倒彩、捣乱、吃零食等,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

6.根据工作需要,由学生创办的板报、画报等,评为优秀等级者加个人操行分2分。未按要求参加的班级,扣相应责任人个人操行分每人次各1分;不按时或不足量交广播稿的班级扣相应责任人个人操行分每人次各1分,不交广播稿的班级扣相应责任人个人操行分每人次各2分,广播稿被校广播站采用者每人次加个人操行分1分;学生作品被《单县分校报》采用,每人次加个人操行分2分。

(二)纪律、文明礼仪

1.穿着应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穿短裤短裙,不留怪发、不染发、不烫发(男生头发前不遮眼、后不扫领为宜),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拖鞋上课,违者每人每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

2.举止文明、谈吐文雅、坐立、行走、读书、写字姿势端正,对姿势不符合文明行为习惯的每人次扣个人操行1分,不说脏话、不乱起绰号,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

3.要尊敬师长,诚恳接受老师和学生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不得顶撞辱骂老师及学生管理人员,违者视情节扣个人操行分10-4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学校党委研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进入老师办公室要喊报告,不得影响老师工作,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办公室,对老师说话要诚恳、大方、有礼貌,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1分。

5.自习课教室内应保持安静,对大声喧哗、打闹、随意走动、私自换位、睡觉、吃零食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班级整体纪律混乱每次扣班级分3分。

6.上课期间禁止无故回宿舍,回宿舍必须凭假条,并在宿管处进行登记,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

7.无故旷课每人每节扣个人操行分5分,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迟到15分钟按旷课处理;编造谎言请假者,经核实后一律按旷课处理;伪造假条、走读证外出,找人冒充家长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者,视情节扣个人操行分20-40分。

8.上课期间,违反课堂纪律者,视具体情况扣个人操行分2-5分;手机不按时入袋、违规使用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5分。

9.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1分。

10.在校期间吸烟(含电子烟)、酗酒、吸毒、涉黄、参与封建迷信者,视情节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20-40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经学校党委研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在校期间参与赌博、打麻将、扑克牌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20分。

11.离开教室要锁门、关窗、关灯、关电扇、关一体机及饮水机,违者每次扣生活委员和值日生个人操行分各1分。

12.就餐、接水、洗漱要自觉排队,对加塞或故意拥挤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1分。

13.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不能正确处理,打架斗殴或勾结校外人员参与矛盾纠纷,造成较坏影响,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10-40分。造成恶劣后果者直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4.男女同学之间不能勾肩搭背、拥抱、接吻等,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5分;男女同学单独接触频繁,影响较坏的,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10分;禁止男女生互串宿舍,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20分;禁止留异性住宿,违者扣个人操行分40分,造成恶劣影响者,经党委研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异性群居者,一律开除学籍。

15.禁止任何时间进入网吧上网聊天、打游戏、浏览不健康网页,看淫秽、反动书籍或音像制品,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10分;禁止在微信、QQ、微博、快手、抖音等网络社交平台发表负面言论,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30分。

16.住校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床位入住,并服从辅导员的调配,不得擅自变更宿舍和床位,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3分;禁止留宿校外人员(同性),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10分。

17.熄灯就寝后,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宿舍整体较乱,不能明确界定具体扰乱者,本宿舍每人扣个人操行分2分;熄灯后擅自点蜡烛、私自接电、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者,每人次扣3分;熄灯后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5分。

18.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自组织个人或集体外出参加活动,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10分;严禁私自在外留宿,违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40分。造成恶劣影响者,经党委研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9.积极参加义务劳动的班级一次加班级分2分,劳动量大且表现突出的班级一次可加3分。

20.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荣誉称号的,本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室长加2分。

21.对于工作积极、贡献突出的班干部(班委成员、组长、室长),每学期末择优加个人操行分3分,加分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班级数的50%。

22.好人好事:经核实,每出现一件有影响的好人好事,每人次视情况酌情加个人操行分1-3分;经县级以上部门、媒体表彰报道的,视情况加个人操行分5-10分。

23.请病假者每节次扣个人操行分0.1分,请事假者每节次扣个人操行分0.2分。课余时间请假者,经学校同意外出学习者,有三甲以上医院病历证明须停课治疗者,均不扣分。

(三)卫生、劳动

根据以下标准,不达标者每人每次每项各扣相关责任人个人操行分1分;按照要求成绩突出者,宿舍、教室、环境、公共卫生、劳动等每人每次加相关责任人个人操行分1分。

1.宿舍卫生

①室内地面及门口卫生区:地面清洁、无污水、无痰迹、无饭菜迹、无纸屑、无烟头、无瓜果皮壳等,室内无异味。

②床下地面要清洁,无纸屑、无垃圾,鞋子、毛巾、脸盆放置条理。

③床上用品按要求放置,做到被整、铺平,按照内务要求完成。

④门窗玻璃做到无字迹、无灰尘,窗明几净,窗台无灰尘、不乱放东西。

⑤墙壁做到洁白干净,无字迹、无蜘蛛网,不乱挂衣物等。

⑥餐具、牙具等生活用品整齐放置,统一规范。

⑦宿舍楼内不准存放自行车及电动车。

⑧按照要求搞好宿舍文化,按规定张贴《单县分校宿舍卫生制度》《单县分校空调使用告知书》《菏泽学院单县分校宿舍财产管理制度》《床位表》等;人走落锁,妥善保管宿舍钥匙,不准悬挂于门上。

⑨不准在宿舍内豢养宠物。

2.教室卫生

①门窗玻璃洁净明亮,窗台上无灰尘,不乱放物品。

②室内外地面无纸屑、无痰迹、无粉笔头、无瓜果皮壳等,保持整洁干净;不携带饭菜、零食进入教室。

③墙壁无乱涂、乱画、乱贴痕迹的现象,墙角、天花板无蜘蛛网、无灰尘等。

④灯具洁净无灰尘。

⑤卫生、生活工具摆放条理。

⑥课桌板凳排放整齐,桌面干净,书本按要求摆放,讲桌上无粉笔沫,有痤次表。

⑦小黑板摆放整齐。

⑧坚持每天早中晚打扫教室。

3.卫生区

①地面无杂草、纸屑、树枝、树叶、瓜果皮壳、塑料纸袋、饭菜迹、砖头、死角等。

②卫生区内洁净,垃圾桶及时清理。

③坚持每天早中晚打扫卫生区。

④各班根据所分配的艺术楼、实验楼、操场、阶梯教室、微机室等按时完成清扫任务。

(四)财保工作

1.学生将自行车、电动车放置于车棚内,并排放整齐,否则发现一车(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

2.班级内出现失盗事件,属于本班工作疏忽造成的扣班长及生活委员各2分。

3.故意破坏公物,除按原价双倍赔偿外,每人次视情节轻重扣个人操行分5-10分。

4.教室、宿舍门窗玻璃,饮水机、电风扇、灯管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由生活委员及时向生活部报修,否则每次扣生活委员个人操行分1分。

5.教室内一体机做好维护管理,禁止利用教室插座和一体机充电,发现一次扣个人操行分5分。

6.教室、宿舍要人走灯灭,关窗落锁,关闭电源,每发现一次一项扣相关责任人个人操行分1分。

7.各班生活委员要配合生活部及时开、锁本班负责的楼道门,如不能按时认真完成任务,每发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个人操行分3分。

(五)社团、文艺工作

1.社团成员在每周社团活动时,参照班级上课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每天琴房练琴参照班级上课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3.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奖者加个人操行分,加分标准参照《菏泽学院单县分校学生个人比赛加分实施细则》(见附件1);如集体获奖,根据参加人数、获奖等级,参照《菏泽学院单县分校学生个人比赛加分实施细则》,酌情加个人操行分。

(六)体育工作

1.早(课间)操能做到快、静、齐集合,否则扣班级分3分。

2.两操旷操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5分。

3.两操迟到、早退,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2分。

4.跑步中无故掉队、做操过程中无故停止,做操不认真,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1分。

5.穿皮鞋、拖鞋、大衣、裙子出操者,每人次扣个人操行分1分。

6.集合迅速,步伐整齐,做操认真,口号响亮,根据每周检查结果,可加班级分3分,加分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班级数的30%。

二、奖惩方法

学生操行考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全面把握,由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及学团干部执行各班同学的加分、扣分,每天一公布,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汇总。

(一)奖励

把学生个人操行考核情况,作为评优评模、评发奖助学金、团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等重要依据。

(二)惩戒

1.个人操行分扣除10分者给予警告处分,扣除20分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除3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扣除40分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操行分不及格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以上处分均须联系家长实行家校共教。

2.受处分期间,取消学生个人参与评优评模、评发奖助学金、团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等资格。

3.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6个月;严重警告,8个月;记过,10个月;留校察看,12个月。学生在受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并没有再次违纪,可向学校提交撤销处分申请,填写《单县分校撤销处分审批表》,经同意后,可撤销处分。毕业时,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撤销处分,一律记入学生档案。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照《菏泽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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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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