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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2022年“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21-12-06 09:30     (点击: )

为做好我校初中起点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综合测试及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及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规范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综合测试及录取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试安全,切实维护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初中起点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测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测试及录取工作。

组 长:姜同松

副组长:胡尊东

成 员: 田智祥 段永华 陈光磊 姜 峰 石荣欣 江 峰 董恩峰 刘伟(日照师范) 尹洪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务组、保密组、技术组、保卫组、综合保障组等六个工作组,确保转段测试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各工作组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田智祥

成员:尹洪军 黄 磊、三校考点分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转段测试、录取、宣传等工作。

2.考务组

组长:陈光磊

成员:李庆江 韩丕国 任雪莲 徐 蕾 三校考点分管校长

负责组织考务工作;处理考生信息,编排考场;制作、发放准考证;选聘考务人员,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管理。

3.保密组

组长:尹洪军

成员:黄 磊 赵 旭、三校考点保密员

负责测试科目抽取、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及阅卷等环节的保密工作,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确保各项保密措施落到实处,杜绝泄密。

4.技术组

组长:田智祥

成员:尹洪军 陈九玲 王承波

负责专业技能测试评分现场、考试系统的搭建以及测试科目抽取、考试等全程录像工作。

5.保卫组

组长:李留银

成员:王长虎、三校考点分管校长

负责考场封闭、警戒线布置、考生出入测试区检查、考场及周边保卫、消防工作,协助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理。

6.综合保障组(疫情防控)

组长:杨依华

成员:尹鹏、三校考点分管校长

负责电力线路和电力供应情况检查,保证测试期间水电正常,做好各项应急事件处理工作;测试场地及场所所需的测试设备准备;环境整治、道路安全等工作。

四、安全保密

设立保密室,用于保管试卷、考场记录、成绩单、密码库等重要材料。

五、转段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1.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抽题时间(从所学专业及技能科目中随机抽取三科):

2021年10月下旬

2.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

(二)考点安排

转段考试考点分单县分校、郓城分校、日照师范三个地方,三个考点按照考试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各小组具体负责考点布置、保密、考试等事宜,监考老师由三个学校抽调互派。

(三)检查督导

学院分三个督导检查组到三个考点:

(1)郓城分校考点

组长:田智祥

成员; 赵 旭 徐 蕾

(2)单县分校考点

组长:陈光磊

成员:黄 磊 徐兴民

(3)日照师范考点

组长:段永华

成员:尹洪军 任雪莲

六、阅 卷

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按照高考阅卷要求做好阅卷统计工作,在12月22日前交到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成绩公布

成绩统计结束后,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八、招生计划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录取

1.根据省规定,转段学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由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形成。

2.山东省教育厅设定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我校设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对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在省下达的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内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我校确定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合格标准为: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总分达到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分值的60%,单科成绩不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为:专业基本技能成绩总分达到专业基本技能满分分值的60%,单科成绩不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合格标准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不超过10%。

4.录取结果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我校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十、严肃纪律

转段工作涉及每个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对口贯通培养改革的成败,事关我省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培养,政策性强,操作环节多。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加强政策学习把握,确保政策解读准确,要加强各方面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转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转段政策、考生资格、招生计划、综合测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

十一、其他

1.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学籍,接受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的对口贯通培养,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不得转学、转专业,除此之外,享受统一高考录取本科学生的相同待遇。

3.转段时未能进入本科高校学习,但符合五年制高职转段录取条件的中职学生,可以按五年制高职管理办法进入专科阶段学习。

4.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办理。

说明:转段考试一切费用有三个学校分摊解决,包括出题费、监考阅卷费、用车保密、检查督导成员劳务费等

附件:1.菏泽学院转段测试工作人员守则

2.菏泽学院转段测试考场规则

3.菏泽学院转段测试监考守则

4.菏泽学院转段测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菏泽学院转段测试疫情防控方案(参照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防控要求执行)

菏泽学院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

菏泽学院转段测试工作人员守则

一、以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本职、坚守岗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尽职尽责。

二、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公平、公正。

三、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考生信息、试题及考试成绩。

四、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每日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

五、违犯以上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菏泽学院转段测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进考场只能携带必需的文具,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身份证展开放在桌面左上角备查。考生只能在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不准在其他地方作任何标记。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四、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出现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示意,得到允许后再询问。

五、考生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资料、偷看、抄袭、冒名顶替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

八、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扣桌上,等候监考人员收卷,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

九、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3

菏泽学院转段测试监考守则

一、考试前30分钟,监考人员要准时到达指定考场,检查考场是否符合要求,粘贴考号。

二、考试前15分钟,1名监考人员组织考生验证入场,查验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入场后要先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三、考前10分钟,启封试题。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开启试题袋,核准试题与本场考试科目是否相符,核对试题份数。

四、考试开始前5分钟发卷,指导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开考后要求逐一检查所有证件与本人、准考证信息与试卷填写情况是否一致。

五、监考人员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如试卷有印刷不清晰之处,由专业人员公开说明。

六、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时,要当场提出警告,并将作弊情况详细记入《考场记录》,让作弊考生签字后交考务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考务组处理。

七、监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开考场,遵守监考纪律,不迟到早退,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或暗示考生答题。不得将手机等无线通信工具或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带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及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如有缺考者,监考人员应在试卷上填写缺考考号与姓名,并在考场记录上注明准考证号。

八、考试结束哨响,立即向学生宣布停止答卷,然后由一名监考人员依次收齐试卷,另一名监考人员负责维护考场秩序,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宣布考生离场。试卷要当场按要求装订密封、签字,送保密室。

九、除巡视员外,监考人员制止所有非本场人员进入考场。

十、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准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否则,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4

菏泽学院转段测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招生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教育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山东省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考点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各项考务工作的安全,维护考试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测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影响或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有效控制,就地解决。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展;如已扩展,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场、考点或社会秩序混乱、失控。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事件后,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顺不可激、可散不可聚的工作方法,坚持以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善于抓住时机果断处置并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5.保守机密,遵守纪律。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要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接受各种突发情况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根据决策落实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姜同松

副组长:胡尊东

成员: 田智祥 段永华 陈光磊 姜峰 石荣欣 江峰

董恩峰 尹洪军 李庆江 韩丕国 日照师范校长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1.突发事件处理依据教育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山东省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执行。

2.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公安局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并于第一时间通知考场采取措施。

3.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的恐怖事件,考点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损失降至最低。

4.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应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做出相应处理意见。

5.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大面积饮食卫生事故或爆发传染病,考点值班医务人员初步诊断后为考生安排和提供必备药品,同时上报和配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它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6.学校后勤部门应保障考试期间相关教学楼和考试区域的电力供应。因各种原因发生断电时,学校后勤部门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启动备用电源或检修线路,确保电力供应正常。

7.试卷在运输、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它原因造成试卷泄密,各相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防止扩散,并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批示做出处理意见。

8.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应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应对考生进行教育和劝解,按照“考生违规处理程序及要求”进行处理。

9.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按照“考生违规处理程序及要求”进行处理,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10.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考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委应认真对待有关考试违纪舞弊的各种投诉。对有诈骗、造谣惑众等不法行为的,及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12.当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专人负责对外发布消息,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社会情绪。

13.发生其它不可预测的重大突发事件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五、本预案未尽事宜,参照《山东省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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